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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豪:年轻干部要怀有敬畏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洁豪  日期:2023-7-26 字体: [大][中][小]

    南宋朱熹说:“君子之心,常怀敬畏。”“敬畏”不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信仰。人缺乏敬畏心,就会自傲、狭隘、固步自封。作为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公务员,更要长怀“敬畏”之心。要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律。

    第一要敬畏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以党的核心为纲领,坚持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作为年轻干部要长怀对党的敬畏之心,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筑牢思想之基。

    第二要敬畏人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作为青年干部,一定要敬畏人民。要与人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要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放下架子,走近群众,走进群众的“田间地头”,与百姓“拉家常”,常听群众的意见和看法,把人民群众当老师,做群众的“小学生”,多征求人民意见建议,争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会沉淀多少真情”,要时刻把人民放在心头,用脚去丈量人民的土地。

    第三要敬畏法律。对法律的敬畏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法律就不能得到有效遵守。法治是一种精神、一种文化、一种经久不衰的风气。作为青年干部一定要敬畏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带头学法、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把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切实地行动,严于律己,坚守法律底线,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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