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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公安局:无证酒驾抓龙虾 拘留罚款代价大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忠勇 崔立新  日期:2023-7-10 字体: [大][中][小]

    为了抓龙虾,男子邸某因醉驾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竟然又酒后驾车,结果付出沉重代价。7月7日,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依法对邸某实施行政拘留17天,并处罚款2000元。

    6月25日22时许,井陉公安交警大队民辅警在岩孙线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从村道行驶而来,驾驶人看见民警后急忙停车挂倒挡试图离开,便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经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经进一步检查得知,该驾驶人名叫邸某,于2022年5月11日晚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主路建华大街出口,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安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查获,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此次,邸某在工地喝了酒后,叫上好友开车一起去附近的河滩抓龙虾,在返回途中,看到上坡路段弯急路窄,工友驾车技术不行,便心存侥幸自己将车开了上去,刚行驶不远就碰上了交警,被查了个正着。(作者单位:河北省井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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