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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3-5-11 字体: [大][中][小]

    黑恶势力团伙是威胁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的社会毒瘤,是扰乱正常生活秩序与经济秩序的不安因素。为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深层次高效率运行,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恶势力团伙犯罪集中亮剑,于2023年5月8日集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5月8日上午,新华法院公开宣判了朱某等五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恶势力团伙犯罪。经审理查明,朱某等五人在2022年6月至9月期间,以介绍工作为由诱骗外省人员到沧,随后采取各种手段断绝被害人与外界的联系,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在此期间还存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向被害人家属索要钱财的情形。经法院一审认定,朱某等五人被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5月8日下午,新华法院公开宣判了李某等五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恶势力团伙犯罪。经审理查明,在2022年5月份至2022年7月份期间,被告人李某等五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行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李某为主要纠集者,其余四名被告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经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李某等五人非法拘禁罪罪名成立。判处李某等五名被告人十个月到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是新华法院2023年度第一次对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体现出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为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下一步新华法院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严把证据审查关和法律适用关,为建设“平安新华”提供司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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