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南京的,我在你们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立了个案子,您帮忙看看。”
2023年5月,一件两家物流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纠纷引起了长铁法院民事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的关注。南京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因向吉林某物流公司索要几万块运输款,而被该公司强制暂停了多年的合作关系,南京公司无奈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南京公司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了立案申请。长铁法院民事立案工作人员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立案审查后,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晰,原、被告联系方式准确,原告又身在外地,遂建议双方利用诉前调解程序化解纠纷。原告南京公司非常认同并表示:“两家物流公司为长期合作关系,受疫情影响均运转不利。现疫情退去,大家都需要回笼资金打一场“翻身仗”。同时,两家都属于小微企业,不想因几万块的纠纷而失去一个长期的合作伙伴,希望法院从中协调,尽可能帮保住我们小微企业的经营伙伴。”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丽颖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线上“云调解”。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经过多次视频调解、电话沟通、线上交换证据,最终化解了双方的运输合同纠纷。远在南京的南京公司足不出户就收到了拖欠已久的运输款,也恢复了与吉林某物流公司的合作,为表感谢向长铁法院邮寄了“履职尽责办实案,情系企业解忧愁。”的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今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搭乘“智慧法院专列”,最大可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加大诉源治理的落实力度,尽可能多地通过调解化解解决当事人纠纷,提升百姓诉讼服务满意度。乘“智慧法院专列”,让诉讼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