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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明飞  日期:2023-2-24 字体: [大][中][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中华传统美德,根植于乡土社会,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以及良好的民族习惯的总和,在乡村社会矛盾化解、秩序维护、价值观培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要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发挥道德引领作用,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挖掘激活乡村道德文化资源。乡村道德文化是维持乡村发展的宝贵财富。实现乡村善治,挖掘用好道德文化资源十分重要。要立足当下、守正创新,在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华的同时,对传统美德资源进行挖掘整理,根据社会发展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化的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活力,唤发人们对道德的自觉追求。要加大乡村道德文化建设资金和人员投入,积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活动,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不断丰富乡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积极开展道德模范选树活动。道德模范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是引领道德风尚的“航标”。通过积极选树乡村道德模范,多途径多形式宣传道德模范,能够有效提升乡村道德水平。要充分发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移风易俗等方面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优良家风、道德楷模评选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文明新风融入农村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要不断完善评选机制,坚持公正公开透明,开拓多种评选渠道,更好调动乡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充分发挥民间组织道德润化作用。民间组织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要依靠村委会组建志愿服务组织,围绕矛盾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文化水平提升、老年人保障等问题,设立民风协会、应急协会、教育协会、帮老协会等,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大力倡导互助友爱等价值观念,不断提高乡村自治水平。要鼓励民间文艺团体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乡村文化活动,以文化活动润化民风,在情感共鸣中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提升乡村群众的精神境界。还可以由各村有道德、有威望、有思想、有能力的村民组成“道德评审团”,针对乡村出现的道德失范现象进行评判,及时曝光存在的不道德问题和行为,营造善行善治的外部环境。(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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