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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法治运行定要公平正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超  日期:2022-11-15 字体: [大][中][小]

    公平正义是从古至今人民的殷切期盼。习总书记曾经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总书记的话强调了公平正义在如今法治中国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公正与否直接决定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因此,必须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公平公正来共同实现法治的公平正义。

    首先,立法公正是法治公正的前提。一个稳定的社会必须有充分的制度供给,而制度供给首先就表现在有足够的法律制度。当前我们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国家监察制度、国家安全制度,还有各种新业态,像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都需要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从党的十八大开始,一直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这个期间我们通过制定法律,修改法律,保障现行有效的法律等措施,让我们的法律供给更加地充足,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其次,执法公正是法治公正的基础。法律制度只有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不仅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我们党和政府的法治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决策部署,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的全过程记录、执法的公示制度,不仅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要进行法制审核,还在一些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活动。通过这些改革,我们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过去执法不文明不透明的现象都显著减少,不仅保护了百姓的权益,更让百姓坚信我们的法律。

    最后,司法公正是法治公正的保障。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公正的审判破坏法律,就好比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彻底践踏了法律,让法律失去震慑力,所以说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目的都是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通过这些改革,我们的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习总书记曾经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而立法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公正却是保障法治社会公平公正的有力抓手,只有这样让我们的法治运行更加公平正义,让百姓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作者单位:河北省海兴县县直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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