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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全面推广公证领域“法律公证”使用电子证照和无纸化证明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振忠 邓甜甜  日期:2022-11-8 字体: [大][中][小]

    为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德州市将乐陵市公证处申报为“法律公证”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省级试点,在2022年7月至10月,积极推进公证业务相关证照的电子化应用,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公证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11月2日,德州市司法局和大数据局联合发文,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市推广公证领域“法律公证”使用电子证照和无纸化证明工作。

    方案以解决群众提交公证材料难、公证人员识别证照难为核心主旨,以减免证照出示手续、简便公证核查流程、落实放管服政策为目标,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德州市电子证照查验系统”等多场景、多阶段、多平台应用、验证电子证照,使电子证照证明在公证业务中广泛应用,推动便民利民公证落地,使“免证”办事成为常态,切实提升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方案制定广泛发动、集中推进、全面运行三个工作步骤,计划在11月份完成全市推广工作。一是各县(市、区)司法局参照乐陵市梳理的67项证照“免提交”公证事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梳理所有公证申请事项和所用证照类型,形成公证事项清单,提出具有本公证处特色的电子化证照“免提交”方案,各县(市、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迅速开展清单中电子证照情况的核验工作。二是依托“德州市电子证照查验系统”整合政务数据、公证数据和互联网数据、查询接口或查询地址,集中力量打造“公证业务”集中支撑平台。三是各县(市、区)根据电子证照的实际减免情况,完善公证相关证照核验程序,创新当地公证流程,争取做到在公证工作中交互使用不同数据形式的个人信息,将电子化数据应用贯通公证工作的全过程和全场景,打破以往群众出示证照程序难、公证员核验证照难的困境。(德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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