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党政人大详细内容
盐山县三项举措细部署筑牢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基础桩”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许海东  日期:2022-6-14 字体: [大][中][小]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盐山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以决胜小康为目标,以党支部为核心,以合作社为纽带,探索推广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新模式,努力形成党支部引领、合作社推动、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互动双赢的良好格局,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为党员干部及群众在思想上“解扣子”,摆脱过去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无力的错误认识,从发挥村级党组织主观能动性入手,突出党支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和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团结群众的核心作用,政策上深刻把握,行动上快速推进,让农民群众一切相信党、一切依靠党。真正集聚各方力量,努力实现支部有作为、党员起作用、集体能增收、群众得实惠、农村有奔头的多赢局面。比如,借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学习做好理论学习同支部领办合作社宣传工作结合文章,深化党员干部对于支部领办合作社成立必要性的认识,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进而激发他们为家乡贡献力量的热情,真正参与到合作社的经营及管理上去。

    二是坚持群众主体。工作决策部署决不能“拍脑袋”,要将合作社支部引领与群众主体相统一,把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充分体现村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坚持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由村党支部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建立起集体与群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走共同富裕道路。对合作社承接的惠农政策,通过党支部的渠道惠及群众,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比如帮助群众细算入社前后对比账,坚定入社发展信心,建立收入公示制度,做好针对基本收入及分红收入的公示工作,让村民人人心中都是“明白账”。真正把尊重群众意愿、保护群众利益贯穿合作社建章立制、管理运营全过程,切实保证群众在合作社的话语权。

    三是定准产业项目。“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合作社经营产业项目必须立足实际,要顺应群众期盼,确保有载体、能参与、有渠道、有效益、可持续,盐山县积极探索发展金银花、银耳等作物种植新路径,打造生猪产业示范园,通过统一采购、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开拓市场,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新模式,不断提升特色产业覆盖水平和带动质量,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向优势产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安全高效的农业产业体系,确保村集体经济做到可持续增收。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