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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姜健辉  日期:2022-5-18 字体: [大][中][小]

    遗嘱继承

    遗嘱可以有很多形式,民法典中规定的形式首先有自书遗嘱(也就是全文自己用笔书写的)。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签名,注明年、月、日。一定要注意这种遗嘱要全部内容都由遗嘱人亲笔书写。而且一定要有签名,因为签名是一个人一生中书写最多的字迹,所以特点明显,容易辨认、鉴别。而且一定要写明年月日,缺一不可。这是为了确定订立遗嘱的确切日期,以确定立遗嘱人的身体及精神状况,二是为了如果有冲突的遗嘱存在,则以时间在后的遗嘱为准。以上内容,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能认定这份遗嘱是有效的遗嘱。比如只书写了签名,内容不是自己写的,或者只写了内容没有签名,或者没有具体的年月日的,都是无效遗嘱。

    也许有些情况遗嘱人不方便自己书写,也可以由其他人书写,这就是民法典中规定的代书遗嘱。这类遗嘱因为不是遗嘱人本人书写,要求的形式就更加严格。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里面的两位见证人需要是与继承完全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遗嘱人的继承人,及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行,像父母、子女、兄弟姐们或者这些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行,而且要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也都不能作为见证人。一般是医院的医生、护士或者邻居、立遗嘱人的朋友之类的人作为见证人。而且见证人、立遗嘱人、代书人要一起在场,一起签字。也要注意注明年月日。

    随着人们书写习惯的变化,民法典中规定了打印遗嘱的形式。这是新增的内容。是指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然后用打印机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对于打印的格式没有要求。打印遗嘱和代书遗嘱一样,都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注明年月日。一定要注意在每一页上签名,如果有不签名的页,该页内容无法认定是否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是否被篡改。

    民法典中还规定了录音、录像遗嘱。是指以电子设备记录遗嘱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也是一样的要求,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这里面要注意,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1.继承人范围和顺序。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时,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面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举个例子说就是父或母再婚时,子女没有成年,跟随再婚父母生活,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和继父母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也是一样,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中还包括一类人。他们就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是指经济上扶助、供养老人,对老人日常生活提供帮助,如共同生活,经常照料,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时护理等。这种帮助和照顾需要是经常性、长期性的,不是偶尔给了几次钱,做了几回饭,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了。

    确定继承人后,一般原则是均等分配。但对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尽到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考虑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又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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