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推进鲁甸县沙坝河治理工程进展,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完工,4月28日,县水务局联合龙头山镇对沙坝河一处违规建筑依法进行强行拆除。
沙坝河全长11.8公里,流经辖区沿河、沙坝、光明、八宝四个行政村,不仅是沿线灌溉、生产用水的主要来源、也承担着防汛抗旱任务。
据悉,鲁甸县沙坝河治理工程现正在施工治理过程中。目前尚有沿河村肖某一户违规建筑拒不拆除,在县水务局及龙头山镇多次协商,劝导无果后,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肖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整改,极大的阻碍了沙坝河治理工程施工进展。
通过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侵占河道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及保护范围内违法修建的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确保鲁甸县沙坝河治理项目顺利进行。(龙头山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