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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五莲县高泽司法所:落实“五清”到位 提升评估水平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华波  日期:2021-8-30 字体: [大][中][小]

    五莲县高泽司法所在判前、假释前调查评估工作中,落实“队建制”,严格落实“五清”到位,即:犯罪情况清、基本情况清、干部评价清、帮教责任清、反馈情况清,通过对五个方面事项的清晰明确,提升调查评估水平,为委托调查单位做出正确研判提供支撑。

    犯罪情况清。对委托调查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详细分析,对委托调查对象的犯罪时间、犯罪事实等相关资料开展精准研判,制定调查评估方案,为调查评估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做好前期准备。

    基本情况清。通过对委托调查对象家属、朋友等的调查走访,对学习经历、工作情况、交友情况、有无不良嗜好等个人基本情况有一个清晰地了解,做到基本情况清晰明确。

    干部评价清。通过对村干部、工作单位负责人、受害方等的调查走访,充分了解委托调查对象工作情况、日常表现、村民对其在村表现的评价、有无发生矛盾纠纷等情况做到清晰明确。

    帮教责任清。对下一步需要成立矫正小组的,对需要进入矫正小组的诸如家属、村干部等人员,明确讲解矫正小组成员的有关责任,做到帮教责任清晰明确。

    反馈情况清。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对调查情况给予通报,所内成员通过对各方面的调查结果的分析研判,做出清晰明确的调查评估结果,及时向委托单位反馈情况。(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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