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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车内猝死,交警仍贴罚单”,执法也要顾人情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于桂君  日期:2021-5-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网上热议反映的“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网民质疑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时未及时发现的情况,5月2日晚,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官微发布通报:经调取车内视频,5月1日凌晨4时57分,该驾驶员行驶至康乐路时停车,后转至副驾驶位,放倒副驾驶座椅后躺卧,出现呕吐、抽搐等症状。至9时42分之后,视频中该司机再无生理动作反应。10时19分,交警新城大队警务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发现该车违法停放,在驾驶位B柱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后离开,期间未注意到车内异常。10时43分,群众发现车内人员情况,拨打120,120到达后确认该司机死亡。在5月4日,官微再次发声,经调查,涉事警务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的问题。目前,该局已对相关3名警务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对交警支队新城大队长乐路中队责任民警予以警告处分,对责任辅警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中队负责人予以诫勉。

    此事件之所以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和质疑,关键显然还在于在“的哥车内猝死”情况下,“贴条”的执法交警,却未能及时察觉发现“的哥猝死”情况,在忙于贴条罚款过程中,对此竟然浑然不觉。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即便不考虑交警执法规范,仅就人民警察基本职守而言,这种“顾罚不顾人”场面,也是显得十分荒诞乖谬、不可接受的。更应该看到,此事件背后是否还进一步折射了可能存在的“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等更深层次执法问题,恐怕同样也值得进一步追问。

    同样仅止于“3名警员被处理”的善后处置结果,是否足以公众信服、满意,并能有效平抚化解该事件引发的舆情及其背后的种种质疑呢?答案恐怕并不能让人乐观、释然。要想真正更有效实现针对 “的哥车内猝死,交警仍贴罚单”事件的善后,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不能仅仅在“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层面追究3名警员的责任,更要在背后更深层面上,健全完善相关交警执法体制机制,以及相关交警执法考核体制,以便在源头上,彻底斩断交警执法与警员个人之间存在的各种或明或暗利益关联,完全废止任何可能催生“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的利益驱动机制。只有这样,才不仅能充分确保交警规范执法,有效改变“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等问题,避免 “的哥车内猝死,交警仍贴罚单”一幕的重演,而且有助于根本祛除“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等顽瘴痼疾,充分捍卫交警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南排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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