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学研究举案说法详细内容
斩断侵犯“个人信息”黑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军豪  日期:2021-4-25 字体: [大][中][小]

   “您好,请问需要贷款吗?买房吗?车险优惠......”

    相信很多人都接到过类似的推销电话,你是否也很纳闷他们是如何知道你的电话、家庭住址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个人信息的呢?又是将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的呢?

    前不久广州一团伙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获取个人信息转卖谋利,五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个人信息泄露原因,一是拥有大量个人信息组织内部监管制度不完善,个人信息被内部员工盗取买卖。二是APP软件强制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有的甚至存在不授权不能登陆的情况。三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足,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随意向他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号、住址等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公民提升信息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做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防范措施;网络平台完善监管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风险管控机制,收集信息必须征得用户同意,不超范围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法行为,提升技术手段,将违犯者绳之以法。

    全社会共同努力,认清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全民共同参与,通力合作,才能真正斩断侵犯个人信息的黑手!(河北省泊头市审计局)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