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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 力量的源泉——记凤庆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源泉同志先进事迹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谢明天  日期:2021-4-22 字体: [大][中][小]

    李源泉,男,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4月参加法院工作,他曾在营盘法庭、勐佑法庭等基层一线摸爬滚打了近20年。2009年,根据工作需要,他调回凤庆法院院机关工作。在凤庆法院工作的29年时间里,李源泉从书记员岗位开始做起,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现任凤庆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走进凤庆县人民法院,你会经常看见一个忙碌的身影,他就是我院的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源泉同志。作为一名奋战在一线的员额法官,他情注执行,作为一位执行局长,他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无论在执行和解、执行指挥中心、还是在节假日加班、强制执行现场,都有他的身影。自参加法院工作的那一天起,他就给自我定下的座右铭是:唯法是尊。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李源泉同志先后两次被临沧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07年,被凤庆县委、政府表彰为依法治县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被凤庆县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一个好的局长就是一面好的镜子。大家有目共睹,自李局长任执行局长以来,凤庆法院的执行工作,发生了令人惊喜的变化。

    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1992年4月,到凤庆法院报到工作的他,被分配到远离县城一百多公里的营盘法庭工作,谁知在基层法庭工作的他,一干就是17年,通过努力,他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2001年,原营盘法庭和三岔河法庭合并,成立勐佑中心法庭,法庭的辖区是凤庆县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最广的一个中心法庭,下辖勐佑、营盘、三岔河、雪山、郭大寨五个乡镇。2002年,李源泉同志就任勐佑中心法庭庭长,上任后的他结合辖区实际,认真思考如何解决法庭撤并后,边远山区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针对辖区乡镇多且面积广的实际,他通过认真调研和分析,决定采取月初整理卷宗制作法律文书,月中对已排期的安件进行巡回审理并巡回收案、送达,月底回到法庭驻地受理和审理勐佑辖区内案件的方式进行巡回办案,通过合理分配时间,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同时,他还积极协调,将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聘请为联络员,请他们代为收案和送达。并在远离法庭驻地的营盘、郭大寨两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既减少了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开支,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法庭的审判质效也得到明显提升。从2006年到2008年,他年办结的案件均超过百件,成为凤庆法院历史上首位年办结民事案件百件以上的法官。他所在的勐佑中心法庭,连续八年被评为县法院先进集体;2006年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省高院、省妇联等七部门,表彰为全省老年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与他的辛勤付出分不开的。

    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2009年,他根据工作需要,调回凤庆法院院机关工作后,院党组安排李源泉同志以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协助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众所周知“执行难”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应执行财产难动、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四难”现象是执行难共性问题的主要表现。他到执行局后,积极开拓思路,敢想敢干,同时积极借鉴其他法院先进做法,与其他执行干警一道创新执行工作方法:一是推行执行联络员方式。聘请工作经验丰富、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具有一定威望的村组、社区干部为法院执行联络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协助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思想动态、财产状况、帮助疏导化解,此举有力促进了一批执行案件的和解。二是将这些监督程序前置。主动邀请检察院派员参与监督执行,加强对执行工作重点环节和节点的监督,极大的消除了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内心存有“法院执行是否公正”的疑虑,使执行权与监督权形成有效合力。三是对被执行人正在监狱服刑的案件,主动到监狱协调,共同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使被执行人认识到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也是积极接受改造的一种表现,帮助被执行人解开思想上的疙瘩,让其提供主动打电话、写信等方式,与家属和亲朋好友联系,请他们帮助履行给付义务。四是由于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执行效果往往不明显,执行申请人可能对法院执行法官和执行工作产生不恰当的看法和合理的怀疑,针对这种情况,他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采取填写“执行日志”的方式,详细记录执行全过程,认真耐心解释,尽量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使当事人明白:执行案件去了那些地方、找了那些机构查询、找了什么人询问,在执行日志上清清楚楚的反映出来,让当事人了解和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

    2012年至2014年,李源泉同志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办理并执结执行案件近200件,年均办案数量居凤庆法院年终考核榜前茅。时任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的赵学李曾多次配合李源泉同志下乡办理执行案件,检察官赵学李对李源泉评价是:“老李这个人,就是办法多”。

    率先垂范  攻坚克难

    2017年,根据工作需要,李源泉同志由民事团队到执行局工作,由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改任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他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下,用足用活各类执行手段,全力以赴抓好执行工作。

    在执行工作中他率先垂范,李源泉担任执行局长五年来放弃所有双休日主动加班、节假日主动带班值班。团结和带领执行局的全体同志们,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全力以赴的开展执行工作。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队伍建设,推行执行警务一体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形成强大合力,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分发挥每个执行警务干警的特长优势分配工作任务。每月主动与干警交心谈心,询问解决干警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一手抓案件质量,他把全县13个乡镇划分为南北两个片区,由一名员额法官担任南片区组长,而自己担任北片区组长,两个片区内的每一个乡镇都有熟悉情况、相对固定的执行员办理案件。执行员在执行案件中遇到问题,先由片区组长负责解决,片区组长并负责把好片区内的案件质量关,片区组长对执行局长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选好用好片区组长、固定辖区执行员等各类人员等方式,守好案件质量关口,形成1+1>2的合力,巧妙而又有效地缓解了执行局案多人少的难题。李源泉担任执行局长以来,每年都将执行工作情况主动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书面报告,加强和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关心、协助和支持。在李源泉局长的带领下,通过不懈的努力,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是执行案件的结案率不断上升,即:执行案件结案率由2016年的36.6%上升到近五年来平均94.52%,案件的收结比超100%;李源泉个人承办案件从2017年的147件到2020年366件;二是用足用活各种执行手段,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有规模组织人力、物力实行整体联动强制执行结案51件。严格审查,进行司法救助百余人次,发放各种渠道筹措的救助资金共近百万元。截止目前,已在临沧电视台、凤庆电视台新闻栏目播报执行新闻65条,在官方网站及凤庆同城、微凤庆等各类自媒体等发布各类执行信息两百多条,社会关注量不断攀升。三是结合执行工作,认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开展执行攻坚工作过程中,他十分注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特别是随着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民间借贷案件、企业经营不善案件不断诉讼到法院,许多执行案件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况,无财产可供执行,随之而来的执行案件和信访压力不断加大。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结合执行案件情况,他通过多次做工作,依法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了省高院候院长督办的腰街乡字某某及勐佑砖厂两个涉法信访执行案件。并多次接待申请执行人:杨某某、李某某、董某、陈某某、段某某的来访,通过公开执行程序、不厌其烦的做他们的工作,使他们消除了怨气,增进了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有效的避免了涉法信访事件的发生。四、全力以赴化解执行不能案件。在开展执行案件过程中,他既注重依法执行,同时,对执行不能的案件,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化解工作,例如:对涉及“一生红茶业”的执行案件,通过网络公开拍卖,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注重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此企业拍卖后,及时将84万元税款,上缴税务机关。五、开拓创新,提高执行效果,2018年12月4日凤庆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凤庆县人民法院联合发文:凤综治委[2018]13号文件《关于聘用人民法院执行协理员的通知》将凤庆县187个村(社区)综治员聘请为人民法院执行协理员,执行协理员可充当法院执行局的眼睛、耳朵和嘴。执行协理员身处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熟悉村、组、户情,能及时了解掌握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动向,能第一时间将信息反馈给执行法官,有助于人民法院抓住时机、适时对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案件的动态详细情况反馈或提供给承办案件的执行人员,同时执行协理员应协助人民法院做好疏导、劝阻工作,保护好执行现场,维护执行秩序,确保强制措施的顺利实施,执行协理员是该村的综治员又是执行局的法制宣传员,以案施法,做好本村的法制宣传工作。五年来,李源泉带领执行干警走遍了全县187个社区、村委会。

    在抓好执行工作的同时,面对本院和上级法院的其他庭室办理部分案件人手不足的情况,李源泉局长均调配执行警务人员予以支持,先后调派干警积极支持参与了两级法院刑事开庭、执行死刑任务及赣企、凤庆顺宁医院破产涉群体等民事案件五十余件。李源泉担任执行局长的五年里,我院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执行案款发放大会,参加会议的申请人累计有五百余人,发放涉案款项近一个亿,执行案款发放大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完成后,执行干警又开始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李源泉局长统揽全局工作,身先士卒,带领全体执行干警殚精竭虑,团结一心,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不忘初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李源泉局长的带领下,凤庆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誉,执行干警先后收到人民群众赠予的五十余面锦旗和十余块牌匾,在人民群众认可和赞誉的背后,则是以李源泉局长为榜样、为领头羊,全体执行干警在工作中的那些不为人知的艰辛和付出、责任与担当。以李源泉局长为首的执行干警,抵制住了来自各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诱惑和拉拢腐蚀。他们在执行工作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严格办案纪律,自觉抵制诱惑,经受得住考验,切实做到了司法公正,同时也维护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规则的力量和司法的人性光芒。

    如果说一份判决书给了当事人公正,那么这些执行工作则给了这份公正得以真正实现的可能,李源泉同志,一直都在为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着、奋斗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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