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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春风送暖情系群众——记金寨县公证处便民上门服务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朱明志  日期:2021-3-2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当事人张某峰来到金寨县公证处,就办理继承公证事宜进行咨询。

   “母亲去世后遗留有房产两处,经过兄弟姐妹商量后,两处房产分别由自己和弟弟继承,自己兄弟姐妹共有七人,有几位常年居住在外地,而且都年事已高,往来不便,这样情况怎么做继承公证?”张某峰表示。

    在公证人员的耐心询问下得知,张某峰的父亲去世多年,母亲于2011年去世,留下位于金寨县梅山镇的房屋二套。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峰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亲均已去世多年,兄弟姐妹中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丁、张某戊想申请放弃对上述房屋的继承权份额,以便给张某峰和张某梅分别继承,并将房屋过户到张某峰和张某梅的名下。了解了基本情况后,金寨县公证处工作人员立即对张某某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通过电话了解,继承人中张某甲居住在蚌埠市,张某乙、张某丁居住在合肥市。张某甲移居蚌埠市几十年,现已七十多岁,即要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还要负责孙子孙女的生活起居。张某乙老伴住院需要陪伴照料无法分身。张某丁一个人居住在合肥,儿女都不在身边,近期身体不适又无人能陪同前往金寨县,三位继承人通过电话口头申请了上门公证服务。金寨县公证处考虑三位继承人均年事已高且有诸多不便,无法回金寨办理公证,针对三位当事人情况,金寨县公证处开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并及时提供了上门服务。

    3月19日,张某峰、张某梅、张某丙和张某戊四兄弟姐妹一起来到金寨县公证处完成公证业务办理,并于当日取得公证书。

    这是金寨县公证处加大便民服务力度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金寨县公证处秉承秉承初心为民服务理念,对老弱病残当事人优先受理、优先出证;对社会困难群众申请减免公证收费;对公证事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当提交的材料,让群众“少跑路”。金寨县公证处还提供电话咨询、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相结合,优化公证服务,切实为民排忧解难。(金寨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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