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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组织召开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动员部署会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武玉龙  日期:2020-9-29 字体: [大][中][小]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近日,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永斌主持。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普法工作具体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宣读了《乌兰浩特市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了学习宣传的总体要求、宣传重点以及工作安排,对全市《民法典》集中宣传日活动逐项进行了落实,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详尽解答。王永斌就进一步宣传推广《民法典》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在学习教育上走在前。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原则、核心要义、主要内容,在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二要在普法宣传上掀热潮。要将《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纳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丰富载体、创新形式,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分层分类、因人施教,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各领域行业;三要在贯彻实施上作表率。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加强释法说理,融入执法、司法与服务、管理过程,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

  通过在各领域各层面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与青少年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与能力,为美丽红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与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天的会议受益匪浅,不仅是一个部署会,更是一次培训会,提高了认识,开拓了思路,下一步将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积极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为平安红城、法治红城作出应有的贡献。(作者单位: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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