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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第一届法治节目、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作品大赛”圆满拉下帷幕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武玉龙  日期:2020-9-20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终期验收之年, 为更好地发挥普法宣传产品价值熏陶作用,凸显法治红城建设的创新品牌,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法治新时代”为主题的“乌兰浩特市第一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大赛”活动,经过单位推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初审,专家组评审,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等程序,圆满拉下帷幕。

  一、全面动员、拉开帷幕

  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乌兰浩特市第一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乌依法治市办〔2020〕7号)、《关于开展“乌兰浩特市第一届法治节目大赛”活动的通知》(乌依法治市办2020〕8号)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征集法治节目、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作品活动,同时在“乌兰浩特市微普法”公众号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布公告,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大赛氛围。

  二、内容详实、易于操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二是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鲜活法治故事。
 
  三是坚持政治性、法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四是突出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及农村牧区“两委班子”成员学法用法为题材的作品。以点带面,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

  五是结合地方和部门工作实际,将乌兰浩特市蒙元文化、红色文化、宗教信仰、山水景观、民俗特色等融入法治元素;各镇(街)、村(社区)既可以就普法工作,强力打造一镇(街)一特色、一村(社区)一品牌,也可以结合全域旅游的食、住、行、游、购、娱等环节进行创作,突出特色亮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创作法治作品。

  六是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微视频参赛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三、形式规范、标准统一

  一是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5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是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四、要求具体、强化落实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法治宣传动漫、微视频征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多创作、提交优秀作品,同时,鼓励动漫、微视频专业制作公司和广大群众网友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立足全市、全区、全国的高度,本着“新颖性、独特性和创新性”的特点,本着 “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新,人新我奇”的要求选对切入点,加以提升,进而使其不断地完善以至于达到推陈出新的效果。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宣传促落实,以宣传促深入,把法治宣传动漫、微视频和法治节目征集工作的宣传作为思想再动员、精神再振奋、思路再明确、任务再落实的过程真正将普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从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征集上来,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法治红城品牌。

  五、机制健全、深度挖潜

  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本着随报随审随播的原则,择优择先在“乌兰浩特市委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展播。大赛活动开展以来,共征集法治节目21个,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 36部,经过单位推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初审,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最后分别评定法治节目类和法治动漫、微视频各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组织奖1名,优秀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后,将选送至上级部门参加展评。

  通过法治节目、法治动漫和法治微视频作品大赛,充分发挥获奖作品的普法功效和辐射效应,鼓励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官网、“两微一端”等推送作品链接,利用电视、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展播,把普法教育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加快推进法治红城建设步伐,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作者单位: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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