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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崔岩  日期:2020-9-4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今天,让我们一起看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长春铁路中院 文案:崔岩 制图:韩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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