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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司法局“四举措”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王英 张乐  日期:2020-2-9 字体: [大][中][小]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社区矫正疫情防控,2020年春节以来,肃州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新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期间为社区捐款3000元

  一是普法宣传强意识。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微信群发送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和自我保护措施、《肃州区司法局关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防疫通告、信息报道等,教育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不聚会、不串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积极举报涉及疫情的线索,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二是定期报告查隐患。组织各司法所一是每日通过社区矫正定位管理平台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具体位置及行动轨迹,严守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范围;二是利用微信管理群,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向司法所报告身体情况,对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矫正对象,上报区司法局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督促矫正对象就医,并反馈诊断结果。

  三是强化措施严管控。疫情期间暂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聚集性活动,暂停日常入户走访和现场报到,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测量体温,并按时上报,司法所工作人员建立做好记录,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档案。与此同时,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允许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疫情爆发前已经审批外出的人员,均在当地进行居家隔离,不得随意外出走动,并每日按时报告身体情况和接触人员情况,严禁外出聚会串门。要求各司法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

金佛寺司法所疫情防控期间在乡镇卡口值守登记

  四是同心尽责共防疫。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引导动员具备从医资格的矫正对象,积极投入乡镇检疫点工作,协助村社区检查重点监测人员,积极参加消毒等疫情防范工作;鼓励引导身体状况良好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在居民小区楼院、村道路口排查外来人员,张贴通知或用小喇叭巡回播放防疫相关常识通告。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在疫情面前挺身而出,体现出浓浓的爱国情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响应司法所、居住村(社区)的号召,投身疫情防控工作。有的主动参加村口值班站岗;有的主动为值班人员提供后勤保障,送水送食品;有的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捐物,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奉献自己的爱心,加入疫情防控阻击战。至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累计向村(社区)捐款5600元,担任志愿者35人次。(作者单位: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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