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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是黑龙江宾县宾泓牲畜饲养专业合作社社员李泽文、陈国喜,现实名举报黑龙江省宾县居仁镇人民政府违法强拆我们房屋,严重侵害我们合法权益,给我们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之事。 事情经过:
我俩均是宾县居仁镇福合村年家屯村民,李泽文在年家屯南缘有一处面积约324平方米的房屋,多年来一直正常使用。用途为养牛,在强拆发生前共有20头育龄母牛,13头处于孕期,2022年5月22日宾县居仁镇人民政府以房屋在“河道范围内”,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为由,对李泽文下发了《责令拆除通知书》,随后于2022年5月28日上午,居仁镇政府领导带镇派出所警察把李泽文及其妻子非法拘禁在住宅屋内,拆迁人利用钩机将324平方米的三栋牛舍野蛮拆除。由于当时人被控制,致使室内物品、仓房内及牛舍内物品全部被埋在建筑垃圾之下。造成机器设备、一万余斤玉米被掩埋,被赶出牛舍的13头备孕母牛受惊吓后8头母牛流产的重大经济损失(有图片)。
陈国喜的情况跟李泽文类似,在年家屯南缘有一处面积约204平方米的房屋,50平方米仓房,用途亦是养牛,多年来一直正常使用,2022年5月27日上午被强制拆除。
我俩不服政府强拆行为,于2022年7月25日向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宾县居仁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28日拆除原告李泽文房屋的行为违法。”;“确认被告宾县居仁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27日拆除原告陈国喜房屋的行为违法。”
现在判决已生效三年,可镇政府至今没有对自己的错误强拆给我们带来的巨额损失予以补偿。
近年来,中央出台了拆迁六不准:不准暴力逼拆;不准由行政机关强拆,必须由法院裁决是否进行强行拆除;不准没有谈妥补偿就强迫搬迁应先补偿后搬迁等。居仁镇政府领导和参与强拆的人员无视中央规定,公然践踏法律,理应承担其法律后果。我们希望媒体关注此事,也希望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纠正政府的违法行为,给予我们合理的补偿。
投诉人:李泽文、陈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