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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强简历

方 强 男,1936年生于山西省五台县。1957年毕业于陕西师大教育系(心理学与教育学专业)。1957—1980年分别在西安市30中、40中、43中担任音乐、外语、数学、生理卫生等课教师。1980年,经彭真同志批示,调入西北政法大学从事犯罪心理学、法制心理学研究与教学工作。连续破格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并被评为终生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有突出贡献专家。
现任西北政法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大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学术顾问,北京大学性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性学会常务理事兼性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省性学会名誉会长,陕西省软科学研究会、老法律工作者协会顾问,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特聘首席专家,西安亚太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首席律师,陕西省黄河经济文化发展研究会、陕西省警卫技术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心理学会副理事长,陕西省警卫职业学校副理事长兼校长,回归儿童村名誉村长兼法律顾问。

曾任七届、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科学界中三位法学界代表人物之一),八、九、十届九三中央委员兼九三中央政法委副主任,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法学会副会长,西安亚太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理事,陕西省性学会会长、法医学会名誉会长,陕西省法律人才培训中心主任,陕西省侨联法制委员会主任,陕西省海外交流协会理事、陕西省回归研究会副会长。
个人专著《法制心理学概论》(主要包括立法心理学、守法心理学、法律宣传教育心理学、犯罪心理学、侦查心理学、预审心理学、刑事审判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被害人心理学、民事诉讼心理学等),荣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教委系统改革开放十七年来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因在性科学研究方面开拓性法学及性未来学等新的分支学科荣获中国性学会开拓奖和贡献奖;与罗大华、邵道生、曲啸等合著《犯罪心理学》《青少年犯罪心理学》《罪犯改造心理学》《侦查心理学》《犯罪心理学》(高校试用教材);与胡炳蔚等合译《基础法医学》;《中国大百科全书》撰稿人,《心理学大词典》撰稿人,《中国性科学百科全书》编委兼性法学分支主编等。58万字的《诤友议政文集》被誉为“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的历史见证”和“中共中央领导集体虚怀若谷、求贤若渴、从善如流的历史见证”。多次向中央及省市提供重要建议,受到重视,并在海内外享有良好声誉。
1986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97年转为专职律师。2004年创办了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老中青律师在数十位特聘多学科高级专家群体指导下,设有金融、房地产、国企改制、破产、税务、追债等法律服务中心和调查部,开展诉讼业务、法律顾问业务、非诉讼业务、调查业务和中介服务;在世界许多国家或地区设有委托代理人。独特的办所思路受到社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