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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渡2016年12月——2023年)

  杨晓渡,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上海市人,1970年5月参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1970.05-1973.09 安徽省太和县宋集公社高庙大队知青

  1973.09-1976.12 上海中医学院药学系药学专业学习

  1976.12-1984.01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药公司股长、副经理

  1984.01-1986.09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医院党委书记

  1986.09-1992.12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2.12-1995.07 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

  1995.07-1998.05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1998.05-2001.05 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01.05-2006.10 上海市副市长(1998.09-2001.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6.10-2012.05 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05-2012.06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2.06-2013.10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3.10-2014.01 中央第三巡视组组长

  2014.01-2014.03 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4.03-   中央纪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2014-2016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16-2017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2017.01)

  2017-201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8-2019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202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2022-2023年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2023-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院长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