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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第六任院长——江华 (1975年1月—1983年6月任职)

  江华(1907-1999)湖南省江华县人。原名虞上聪,曾用名黄琳、黄春。1925年10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后到湖南衡阳市总工会工作,兼任湖南汽车路工会湘南办事处主任。马日事变后,曾任中共茶陵县委书记、红四军前委秘书。1929年,随红四军前委下井冈山,历任红四军政治部秘书长、中共闽西特委秘书长,红五军第一师第三团政委、第一师政治部主任、第一师政委,红三军团教导营政委,红三军团第六师政委,中央警卫团政委,陕甘军区关中军分区司令员,红二十八军政治部主任,延安城防司令部政委。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抗日军政大学四队队长,中央军委第四局副局长、局长,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部主任,苏皖纵队司令员兼政委,山东纵队第二旅政委。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安东省工委副书记、中共中央辽东分局组织部长兼社会部长、安东省委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兼市长。建国后历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第一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八届、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1999年12月24日在杭州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