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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起分歧 基层调解促履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赖敏妮 覃煜旺  日期:2026-11-4 字体: [大][中][小]

    2026年11月3日,蒙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卓某与贵港市某木业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妥善平息双方长期争议。

    2025年1月,卓某受雇于该木业公司,同年2月24日作业时操作清边机不慎压伤右手三根手指,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此后双方就一次性工伤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曾先后向蒙公镇调委会、覃塘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纠纷久拖未决。

    2026年11月3日,蒙公镇调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秉持互谅互让、兼顾生产经营原则促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该木业公司当场转账支付卓某一次性工伤赔偿金6.5万元,卓某收到款项后向覃塘区仲裁委撤回仲裁申请;同时约定保险理赔相关权责,保险理赔所得归木业公司,相关办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为一次性终结赔偿,款项履行完毕后,双方不再就该事故追究民事责任。

    此次调解高效化解工伤矛盾,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彰显基层人民调解源头化解纠纷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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