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运费起纠纷,货已送达款未清。
对簿公堂耗时长,不如坐下来商量。
查清事实摆桌上,合同票据细端详。
诚信合作是根本,和气生财路更广。
一、案子咋来的
老李去年刚和甲方企业签约合作运输石料,今年却闹翻了,为啥?原来对方拖欠运费277万有余,催了一月又一月,无奈之下,老李一咬牙将对方告到法院。
法官收到起诉状后抽丝剥茧、多次沟通、精准把脉锁定症结,甲方企业不是赖账跑路的主,而是下游客户没回款,资金链“卡脖子”。真要一判了之,企业经营受影响,老李的运费款也很难快速到手。最解忧的方式莫过于调解!
二、摸底调解促言和
2025年4月双方签订《运输合同》,约定被告作为甲方,将自己拥有所有权的石料发包给老李,并约定了详细的运距和运费标准,在运输量达到10000立方米的次日结算一次。合同还约定被告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运费。2026年1月初,双方签订对账单,明确被告尚欠运输款277万余元,同时被告承诺款项于2026年1月31日前付清,若逾期将按月利率1%承担违约金及利息。支付期限届满至今款项尚未支付。
法官找到企业了解到如此大额运费并非故意拖欠不给,而是客户货款未到账,实在是难以保障正常运营才造成今天的局面,账目清晰,金额准确,不是不认账!
法官来当“和事佬”:经过法官调解,被告企业同意约定指定日期将欠付的货款及违约金一次性履行完毕,老李也对违约金部分做了退让,双方和解、履行的顾虑全消除,终于握手言和。法官从收到案件到组织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短短26天内,纠纷被迅速解决。就这样,一场“针锋相对”的官司,变成“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的佳话。
三、法官敲黑板:这些坑别踩!
管辖范围:打官司,去哪儿告?
法定规矩:公路货运纠纷,始发地、目的地、被告所在地,三家法院都能管。比如货从北京拉到长春,北京、长春的法院,再加上被告注册地的法院,哪个方便选哪个。
自己约定:签合同的时候,双方可以“自定义”选择和合同相关的法院,比如写“出事找原告所在地法院”。
特别提醒:涉及港口、铁路专属管辖案件,约定管辖无效。
证据留存:合同要“白纸黑字”写清楚:运啥、多重、多少钱、啥时候结、违约咋算,一个不能少。货物运输关系达成合意的方式多为口头或者微信沟通,派车单、过磅单、收货确认单等别乱扔,微信记录也别乱删,尽量书面对账,签字盖章确认效力。最后一点,千万要记住,诉讼时效是三年,别把自己拖“过期”。
这起案子,法院不做“敲锤子的”,而是做“搭桥铺路的”。企业活下来了,债权实现了,这才是助企暖企的“真把式”,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高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