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司法局箬坑司法所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日常调解工作,联合乡平安法治中心及村“两委”干部,运用“全链条式”人民调解工作法,于近日成功化解一起因电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7月23日,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握手言和。此次调解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修复了邻里关系,筑牢了基层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
一是受理调处,摸清诉求。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纠纷信息后,立即联系石舜村干部了解具体情况,同时征得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和基本诉求,于7月23日下午在石舜村委会进行调解。
二是释法明理,划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调解员向双方详细解释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及责任划分依据,明确叶某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同时从情理角度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缓和对立情绪。
三是精准核算,提出方案。根据李某提供的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材料,依法核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并结合事故责任比例提出具体赔偿建议及调解方案。
四是回访巩固,事了人和。协议签订后,司法所将对双方进行跟踪回访,了解赔偿款履行情况和邻里关系修复程度,确保调解成果落到实处,防止矛盾反弹。
下一步,箬坑司法所将持续深化“全链条式”人民调解工作法,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治理中的优势,兼顾法理与人情,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