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联合集安市人民检察院、集安市公安局,在集安早市开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多维度、多形式宣传,强化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遏制违法犯罪发生。
一、联合行动,凝聚保护合力
法院梳理近年案件发现,集安地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时有发生,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非法采挖、毁坏、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为此,公检法三方联动选定集安早市开展普法。该早市人流量大、市民聚集,同时也有不少参农和商户在此售卖林下产品,在此开展宣传能够精准覆盖市民及林下经济从业人员,将保护要求直达日常生活和产业一线。通过三方协作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刑事打击、司法审判、检察监督、基层治理全链条合力。
二、以案释法,讲清法律红线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普法资料、案例讲解、现场问答的方式,向群众耐心普法,现场还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群众踊跃参与,气氛热烈。"这位大哥,假如您上山时看到一株漂亮的野生兰花,能不能挖回家种?"工作人员问。“以前觉得好看就挖了,今天听了才知道,野生兰花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不能随便挖。”“对!野生兰花、水曲柳、黄檗、紫椴等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采挖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一株以上,或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两株以上的,即涉嫌犯罪。”工作人员接着追问,“那如果有人不采挖,只是从山上收购再转手卖掉,犯法吗?”“犯法!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同样构成犯罪。”一问一答间,法律知识入脑入心。工作人员趁热打铁补充案例: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邰某非法采挖并收购两株野生红豆杉移栽至自家院中,被依法判处管制并处罚金;本地也发生过非法收购、出售野生三七被判刑的案件。工作人员最后提醒:"上山采挖、下山收购、转手贩卖,每个环节都可能触犯刑法。
三、送法到一线,筑牢基层防线
工作人员深入摊位,与商户、参农及采购市民面对面交流,将法治力量延伸至交易一线。借助市场管理方贴近商户的优势,提升守法自觉性,鼓励基层自治,发现可疑线索及时上报。
此次宣传共发放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50余人次。不少群众从"不知法"到"主动问法",从"旁观者"到"监督者",逐步形成"不敢采、不能毁、不想卖"的社会氛围。下一步,通铁法院将持续发力,坚决遏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