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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陪护待产妻子遭辞退,法定陪护权岂能“说踩就踩”?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6-7-30 字体: [大][中][小]

    7月5日,大连一起因男职工汪某某陪护家属待产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结,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单位不准假违法,裁决企业向汪某某支付赔偿金12万元。(7月30日《工人日报》)

    一名男职工因妻子临近分娩,依规申请离岗陪护,不想,该企业不仅不准假,还以旷工为由“一辞了之”。这场看似简单的劳资纠纷,不仅触碰了法律红线,也照见部分企业对生育配套权益的漠视。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责令支付赔偿金,一纸裁决守住了劳动者的合法底线,也为企业任性用工敲响了一记警钟 ——职工的法定陪护权不能“说踩就踩”。

    其实,陪产假并非企业施舍的福利,而是各地法规明确赋予男性职工的法定权利。目前全国多数省份均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划定男方护理假期,休假期间视作正常出勤,薪资、待遇不得克扣,用人单位更不得以休假为由降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妻子待产是家庭特殊刚需,丈夫在场陪伴既是亲情所需,也是分担生育压力、构建平等家庭分工的现实需要。职工依规请假,流程合理、诉求正当,完全不存在违纪旷工一说。企业无视明文法规,仅凭自身管理意志随意否定法定假期,本质上是把内部规章制度凌驾于法律之上。

    深究这起事件背后,部分企业的短视思维是矛盾根源。一些小微企业担忧员工休假打乱工作节奏、增加用工成本,便习惯性压缩生育相关假期,将职工的合理家事诉求视作“负担”,甚至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申请陪产假的男性员工。可事实上,尊重员工家庭需求从来不是无用消耗。善待休陪产假的员工,换来的是员工归属感与忠诚度。相反,强硬剥夺合法权益,即便短期维持了工作运转,最终也会因违法用工付出赔偿代价,甚至损耗企业口碑,这显然得不偿失。更值得警惕的是,如果纵容企业随意践踏陪产假权益,会逼迫男性职工不敢请假陪护,生育压力完全压在女性身上,既违背男女平等的生育分担理念,也不利于优化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虽然一纸裁决是纠偏利器,但守护陪产假权益不能只靠事后维权。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必须树立“法规大于家规”的认知,梳理用工条款时主动对标地方生育条例,将陪产假、育儿假等法定假期落到实处,摒弃“员工家事让步企业效益”的陈旧思维。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也应加强常态化巡查,针对拒绝批假、休假后恶意辞退等违规行为要及时介入处置,该劝则劝,该罚则罚,倒逼企业遵规守法,不再肆意辞退员工。而劳动者也要留存请假记录、沟通凭证,一旦遭遇企业无理侵权,既要坚决说“不”,又要时积极主动通过仲裁、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绝不让自身合法诉求被肆意剥夺。

    陪产假承载的不只是一名丈夫的牵挂,更是社会对生育家庭的善意。希望我们的企业不妨多一份人文体谅,少一点利益算计,既要守住法律底线,又要兼顾人情温度。唯有如此,才能让员工和企业一起双向奔赴,最终让企业和员工实现双向共赢。(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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