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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车库卷帘门“砸”谁来承担责任?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6-4-29 字体: [大][中][小]

    案情简介:

    近日,代驾司机李某在驾驶杜某车辆驶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时,因小区停车场卷帘门滑落,导致杜某车辆损坏,杜某为维修其车辆支付车辆维修费3500元。杜某找到代驾司机李某和小区物业公司索要赔偿时,物业公司认为是代驾司机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拒绝赔偿,代驾司机李某认为自己无责任,不予赔偿,故杜某诉至法院要求代驾司机李某、小区物业公司共同赔偿修车损失3500元。和龙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小区物业公司赔偿杜某修车损失3500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小区物业公司为小区的全体居民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且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负有管理和维护职责,对于停车场卷帘门的具体使用亦具有一定的控制权,故物业公司对停车场卷帘门的日常管理、使用应体现一定的合理性,物业公司辩称在卷帘门自动抬起之后,因无车辆驶入为由导致卷帘门滑落的理由显然不予成立,且在日常使用中存在风险,应进一步改进。杜某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维修费350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于要求代驾司机李某赔偿维修费3500元的诉讼请求,因无证据证明李某存在侵权行为,故对于该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法官说法:

    汽车已逐步成为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的代步工具,当车辆在停车场发生事故时,应如何维权?

    1、确定由谁实施侵权行为?

    如车辆与车辆之间发生碰撞,对方车辆即为本起事故有直接关联的行为实施人。如类似于本案,并非车辆之间发生碰撞,即要找出车辆损坏的直接原因,确定由谁对损害后果存在相应的法定职责。

    2、损失如何确定?

    确定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范围,固定造成直接损失证据。如本案中杜某提交车辆维修费清单,增值税发票确定其遭受维修损失的数额,且建议发生事故后,在第一时间联系侵权行为人,与其进行协商确定赔偿事实,有必要可以采取保险救济的方式确定损失范围及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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