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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此青绿 法护青山——延边铁路运输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生动实践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6-3-11 字体: [大][中][小]

    料峭春风中,植树节悄然来临。此时的延边,大地刚刚苏醒,虽距离满山披绿尚有时日,然而,延边铁路运输法院的生态守护从未因寒冷而停歇。自2022年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改革以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惩治犯罪”和“生态修复”并重,以党建引领将恢复性司法理念深植于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之中,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的美好期盼。

    一、以法为犁,深耕修复沃土

    环境资源审判,不止于惩戒,更在于修复。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坚持把“保护优先、修复为主”作为环资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拓展生态修复模式。在审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环资案件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全过程。通过引导修复义务人签订生态修复承诺书等方式,引导被告人从“生态环境破坏者”转变为“绿色家园修复者”,让每一份判决都能催生一片新绿,让每一次审判都成为播撒绿色的契机。

    二、以制为基,筑牢生态屏障

    生态修复不能止步于个案探索,更需长效机制保驾护航。近三年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与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敦化市林业局共同签署了补植复绿基地合作协议,建立“补植复绿”基地。该基地的建立将补植复绿贯穿于执法、司法、普法全过程,让被告人履行补植义务有地可依、有规可循。联合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和龙市农业农村局在“延边州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让非法捕捞者以“补鱼”还“捕鱼”之债。一山一水,双基地遥相呼应。自基地建立以来,共计种植红松近5万株,胡桃楸近2万株,水曲柳6000余株,投放鱼苗12万余尾。林业专家为补植复绿“把脉问诊”,水产专家为增殖放流“保驾护航”,让法治信仰在青山绿水间扎根,以制度建设推动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延边大地落地生根。

    三、以心为桥,凝聚共治合力

    生态保护不是法院的“独角戏”,而是多部门的“大合唱”。我院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与检察、公安、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握指成拳、同向发力,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修复的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环环相扣的生态保护链条,司法和行政同向发力,让破坏环境者无处遁形,让受损生态得到及时修复。

    青山不语,却见证着每一次法徽闪耀的时刻;碧水无言,却铭记着每一尾鱼苗跃入水中的欢畅。植树节会过去,但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守护绿水青山的脚步永不停歇。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深耕“补植复绿”,拓展“增殖放流”,深化府院联动,让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延边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这片充满希望的黑土地上,奋力书写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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