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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崇白: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基层党员政绩观的“根”与“魂”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解崇白  日期:2026-2-25 字体: [大][中][小]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对于身处服务群众第一线、落实政策最前沿的基层党员而言,树立和践行什么样的政绩观,不仅关乎个人成长,更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政策的落地和群众的获得感。新时代新征程,基层党员必须深刻领悟“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要义,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问题。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我们创造一切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基层党员直接面对群众,政绩观正确与否,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刻。是追求轰动一时的“显绩”,还是潜心耕耘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是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形象工程,还是默默解决群众“针头线脑”的小事,检验着每一位基层党员的党性初心。只有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偏离正确轨道。

    错误政绩观的根源在于党性不纯、私心杂念作祟。 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重“显绩”轻“潜绩”、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甚至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些问题的本质,是忘记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将干事创业与个人名利捆绑,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 党性坚强,才能摒弃私心杂念,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基层党员必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

    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实”字当头、干在实处。 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基层党员树立正确政绩观,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要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话、察实情,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从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找准工作的着力点。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做“只留痕不留绩”的事。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定下的事情一抓到底,对长期任务保持战略定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

    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尺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基层党员要自觉把群众口碑作为最高奖赏,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无论是推动经济发展、帮助群众富裕,还是解决衣食住行之苦、生老病死之需,甚至是解决远处僻土深山群众买不到灯泡肥皂之类的小事,只要是人民需要的,就是我们应该努力去创造的成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基层党员永恒的必修课。唯有将“人民”二字深深镌刻在心,以坚强党性为基石,以求真务实为路径,以群众满意为归宿,才能在新征程上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真正让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基层的广阔天地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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