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召开践行“如我在诉”,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再安排再部署会议,集中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会议由院长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执行局、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5位业务庭室负责人围绕如何践行“如我在诉”,实现办案“三个效果”依次发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庭室工作实际,剖析问题、分析原因,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切实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与定分止争能力。
党组书记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如我在诉”理念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所在,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行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用真心去感受群众的冷暖,用公心去丈量正义的尺度,用匠心去打磨案件的质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会议强调,要将“如我在诉”落实到每一个司法环节中,让“三个效果”体现在每一个案件里。一是以政治效果“把总”。法院姓党是人民法院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国家政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办案的总航标,政治效果“一纲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才能“万目张”。二是以法律效果“把关”。司法办案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法官必须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范围内行使审判权,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实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三是以社会效果“把脉”。将群众的接受度、认可度和满意度作为司法成效的“晴雨表”“衡量尺”,社会效果突出,则政治效果、法律效果顺势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