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法庭联合县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抚养费纠纷案件,为患有精神疾病的周某争取到每月抚养费,切实保障了其基本生活权益,用司法温度为困难家庭撑起“保护伞”。
据了解,周某患有精神疾病,生活无法完全自理,长期依赖家人照料。此前,其父亲因事故高位截瘫后不幸病逝,母亲衣某随后改嫁,照料周某的责任便落到了奶奶吴某肩上。随着年岁增长,吴某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已无力独自照顾周某的饮食起居,更让她忧心的是,家庭经济困境导致无力承担周某的治疗费与护工费用。面对“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境,吴某无奈之下,向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周某母亲衣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景山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周某的特殊困难与吴某的年迈处境,第一时间联系检察院干警,决定通过“法检联动”机制推进案件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为精准掌握周某的病情与实际照料需求,法庭与检察院干警共同前往白山市康宁医院,实地调查取证,详细了解周某的诊疗情况、日常护理难度及相关费用标准,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事实基础。
然而,案件推进过程中遭遇了新的阻碍——周某母亲衣某长期居住在山东,且与家中断联多年,无有效联系方式。为尽快联系上衣某,法检工作人员多方奔走,通过查询户籍信息、联系其山东当地社区及亲友等方式,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与衣某取得联系。
沟通中,法官与检察官共同对衣某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其作为母亲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同时结合周某患有精神疾病、奶奶无力照料的实际情况,从情理与法律双重角度耐心劝解,引导其正视自身责任。另一方面,工作人员也持续与吴某保持沟通,及时反馈进展,安抚其情绪。经过多轮跨地域协商,衣某最终认可了自身义务,同意每月按时向周某支付抚养费,双方就此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此次法检联动调解,不仅为患有精神疾病的周某解决了生活保障问题,更让年迈的吴某卸下了沉重的生活包袱,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困难家庭的帮扶与关怀。未来,靖宇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多元协作机制,主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