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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江区法院开展解心结•;促执行案例“周分享”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海玲 孙毓辰  日期:2025-6-5 字体: [大][中][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通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家事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日,我院通过“周分享”活动,以典型案例展现司法温情,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案情回顾:

    本案是一起涉及探视权执行的典型案例。当事人李某与王某离婚后,孩子由李某抚养,王某依法享有探视权。然而,李某单方面切断联系,导致王某无法行使探视权。面对这一无金钱标的的特殊执行案件,承办法官王嘉桐秉持“家事无小事”理念,创新采用“专属微信群”执行方式,在群内规范探视行为,既保障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原本是一对夫妻,因生活的轨迹不同,最终两人选择了分道扬镳。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母亲李某抚养同时也判决父亲王某每月有权通过会面、微信聊天等多种方式探望孩子,期望以此来维系父子间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离婚后父子之间如判决那样,一直微信联系着,但是自从一个月前,原本还算和谐的局面被彻底打破。李某突然将王某的微信拉黑,并搬离了所在的城市,甚至还换了电话号码,仿佛一夜之间,切断了王某与孩子之间所有的沟通渠道。王某像一只迷失方向的鸟儿,焦急万分。看着孩子照片时,思念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他迫切希望能够见到孩子,听听孩子的声音,看看孩子是否健康成长。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对于这起没有金钱标的的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深知其背后所蕴含的情感重量。在法律的天平上,无论夫妻之间有何种争执,无论曾经的爱恨情仇有多深,父亲探望孩子的权利都不能被剥夺,这是法律赋予孩子的权利,也是亲情的维系。承办法官王嘉桐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这份责任不仅仅是对法律的坚守,更是对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守护。

    于是,法官经过慎重的考虑,提出了一个创新的解决方案——建立一个专属的微信群组。这个群组专为王某探望孩子而设,有其独特而合理的规则。在群组中,有孩子的父亲、母亲和承办法官,且承办法官明确本群规定,杜绝非必要的闲聊和不着边际的话语,确保每一次视频探视都能集中于探视孩子本身,解决探视孩子问题的同时,还起到监督的作用。

    探视权是一扇窗,让孩子能同时望见父亲的山与母亲的河。愿本案的执行,不是冰冷的权利义务划分,而是为孩子打开这扇窗的钥匙。

    家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本案的顺利执行,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向社会传递了‘司法守护亲情’的积极信号。未来,二道江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家事执行改革,让法律更有温度,让亲情回归本真。(作者单位: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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