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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尔轩:拒绝“复制”文旅宣传应挖掘自身特色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葛尔轩  日期:2025-5-27 字体: [大][中][小]

    近期,福建文旅创意广告被梅州文旅“复刻”一事引发了广泛关注。福建广告导演王朔及团队精心打造的“来福建享福味”创意广告,其版权归属于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然而梅州文旅在未充分尊重原创的情况下,推出了高度相似的“来梅州享美味”视频,仅更换了美食推荐内容,这种行为引发了诸多争议。

    创意是文旅宣传的灵魂所在,也是吸引游客的关键因素之一。每一个成功的创意背后,都凝聚着创作者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就如王朔团队,仅“来福建享福味”视频的创意构思就耗费了两个月之久,历经反复的讨论与修改,才打造出这一出圈又出彩的作品。而梅州文旅的抄袭行为,无疑是对原创者的不尊重,更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漠视。如此直接“复制粘贴”的拿来主义,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层面的追责,还会在公众心目中留下抄袭的负面印象,严重损害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

    在文旅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各地文旅部门应当认识到,盲目抄袭他人创意绝非长久之计。每个地方都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和自然资源,这些都是挖掘自身特色、打造原创文旅宣传内容的宝贵素材。与其花费心思去模仿他人,不如静下心来深入研究本地的独特优势,将当地特色融入创意之中,创作出真正具有本地特色和吸引力的宣传作品。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文旅竞争中脱颖而出,吸引游客前来感受本地的独特魅力。

    文旅宣传是一扇展示地方形象和文化的窗口,理应以尊重创意、尊重知识产权为前提。各地文旅部门需摒弃抄袭、复制的短视行为,以创新为驱动,以特色为核心,用心挖掘本地资源,打造高质量的宣传内容。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原创者提供有力保障,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如此,才能推动文旅产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让各地文旅在创意的舞台上绽放出独特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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