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的灵活调解下,以双方撤销离婚诉求、重归于好的圆满结局落下帷幕。
2月初,张某(化名)以遭受王某(化名)辱骂和家暴为由,向柳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双方离婚,并声明无共同财产和债务。其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演变为厮打,王某将张某面部抓伤,张某报警后,派出所调解未果。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经初步了解判断,认为两人的婚姻尚未达到必须离婚的程度。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劝解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和感情,提及孩子已长大成人,夫妻二人应享受天伦之乐。
起初,张某在与法官沟通时带有赌气情绪,虽然嘴上说着不同意撤回起诉,但又表现得犹豫不决。王某在沟通中也透露出不想离婚的意愿。见此情形,法官决定将双方约至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当两人同坐一车来到法院时,已有和好的迹象,于是法官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回忆生活过往的点滴,帮助他们打开心结。
经过法官一番努力调解,张某和王某均表示不想离婚,最终调解成功,张某撤回起诉。这场险些破碎的婚姻,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重燃希望之火,得以继续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