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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患病住院,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要给医疗费?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毛丹古丽·吾斯引  日期:2025-3-13 字体: [大][中][小]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倘若孩子患病住院产生了巨额医疗费,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还需要共同分担医疗费吗?

   【基本案情】古某与伊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20年7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21年6月12日生育迪某。2023年10月16日,古某与伊某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协议约定,婚生子迪某由古某抚养,伊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迪某满18周岁止。

    自调解离婚后,迪某跟随母亲古某生活,2024年1月,迪某患病住院治疗花费40000元,古某无力独自负担医疗费,向伊某索要无果后,以迪某为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伊某分担一半医疗费用。

    被告伊某辩称:迪某的医疗费是在其母亲古某抚养期间产生的,本人已按照离婚协议按月支付了抚养费,不应再额外支付费用,迪某的医疗费应全部由其母亲古某承担。承办法官通过分别沟通、逐一疏导、释法明理等方式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伊某也承认自己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同意承担20000元医疗费,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父母离婚后,在孩子抚养方面,很多人认为只要按照约定支付了抚养费就不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事实上并非如此。现实生活中父母离婚只是结束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并不影响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均有对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被告伊某虽然与妻子古某离婚,但作为迪某的父亲,仍对迪某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被告伊某虽然已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按月支付了抚养费,但并不妨碍孩子迪某在必要时向其提出超过原协议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所规定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就医疗费用而言,应理解为基本的医疗费,还包含为了孩子的健康而必须支出的较大数额的医疗费。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应一概认为支付每月固定数额的抚养费后,无需再支付额外费用,应以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为原则,还需承担超过固定抚养费的其他合理费用,应与另一方共同分担。现迪某患病住院治疗,产生了巨额医疗费,母亲古某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作为父亲的伊某有义务共同承担该医疗费用。因此,伊某应该承担孩子迪某一半的医疗费用。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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