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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高效送达 倾心调解化解民忧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5-3-13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一起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徐某因被告某公司长期拖欠货款,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张馨月与书记员孟岩迅速行动,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前往距离法院 120公里外的被告公司所在地进行送达工作。

    抵达目的地后,两人顺利找到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一一送达,并与其进行了沟通。

    完成送达后,法官助理张馨月主动与被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进一步交流,详细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对货款金额,确认双方对金额无异议后,立即联系原告徐某进行沟通。经沟通,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仅在支付方式上存在分歧。法官助理张馨月随即展开释法明理工作,耐心为双方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把解决农民养殖货款问题作为民生工作重点,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全方位开展调解工作,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以最优方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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