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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教你轻松到法院调阅诉讼档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4-12-30 字体: [大][中][小]

    诉讼档案是记录人民法院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部司法过程的有效载体,是人民法院审执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辅助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

    我想去法院复印案件的判决书,该准备哪些材料?

    都有哪些调阅方式?

    如何获取电子卷宗?

    下面就给大家详细介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诉讼档案的调阅流程。

    线下调阅诉讼档案流程

    到法院查阅档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案件当事人(个人)调卷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

    2.其他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等)查阅卷宗,需携带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律师调卷需要携带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当事人可以调取的材料范围?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查阅已经归档的诉讼档案的正卷。对于涉及国家秘密、重大敏感特殊类案件以及刑事案卷除判决书以外的材料,需要提交申请,报承办法官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查阅、复制案件正卷有关内容。

    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

    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复制所查阅的档案材料。经批准复制的材料,由档案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公章,与档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温馨提示: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独生子女等手续时,请告知工作人员,开局生效证明。

    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到法院查阅档案,也无委托代理人时,如何查阅诉讼档案呢?我们也可以通过线上诉讼档案查阅功能,足不出户实现档案查阅。

    线上调阅诉讼档案流程

    登录“吉林电子法院”平台,首先进行注册登录,点击首页“网上调卷”-“创建阅卷申请”,按照网页提示,选择汪清林区基层法院,选择或输入案号,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即可查阅档案内容。如果申请被驳回,则需要按照驳回理由,补充修改证明材料,再次提交申请即可。

    志不改,道不变。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始终秉持“服务审判、服务群众”工作理念,坚守“四心”,整理好、管理好、运用好每一份诉讼档案,切实提升司法为民实效,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努力谱写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兰台”新篇章。(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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