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污言秽语谩骂他人属于最常见的解气习惯,那么对方骂你一句,你骂回去一句,是违法吗?
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行政案件,张某和李某是夫妻关系,张某坐朋友王某的车出去兜风时被妻子李某发现,李某因怀疑张某和王某之间的关系,遂驱车堵住王某的车前,王某见此辱骂李某,李某也辱骂了王某,张某打电话报警。莎车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李某罚款500元、王某罚款300元。李某和王某均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遂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理,莎车县人民法院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李某本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但李某一意孤行,坚持用自己偏执的想法处理问题,适得其反。王某本应报警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但王某选择以牙还牙的方式公然辱骂对方。李某和王某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故此,本院依法驳回李某和王某的诉求。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官提醒:
文明交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营造和谐社会,文明家园,法官提醒处理邻里关系、夫妻关系等琐碎的关系时要谨慎和冷静、宽容和理解的态度对待他人,涉及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被他人谩骂、侮辱时可以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