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普 法详细内容
普法小课堂|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丽娜  日期:2024-8-1 字体: [大][中][小]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保护青少年人身安全的安全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会出现一些行为,如未经物品主人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财物、与朋友间的“友谊”出手,看似平常不过的事情,也有可能埋下违法行为的种子。

    青少年违法的原因

    青少年违法有很多原因,但最重要的造成因素有以下几点:

    自身因素:青春期的不稳定情绪状态和思想波动,往往让孩子们感到迷茫、无助,难以坚定自己的价值观,思想观念淡薄,法律意识缺乏。

    家庭因素:家庭破裂、父母的文化水平偏低、家中沟通不畅、暴力的教养方式,深刻影响着子女们的人生观、道德观。这对成长期的子女们来说会形成不良个性,会在社会中采取类似的方式惩罚他人,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社会因素:由于青少年自身辨别是非能力差,逆反心理强,受到同伴影响因素较高,并且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思想单纯,易被诱惑,易被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引诱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基本案情:

    小徐与小孟、小孙是初中同学,在上学期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小徐气不过便找好朋友小李一同打电话约架。后小徐和小李伙同社会朋友持棍、棒等来到约架地点,互相殴斗。双方互相持械斗殴,期间致使小孙、小孟受伤,住院。在此案例中小徐与小李是未成年人,属于“激情犯罪”,往往不考虑后果,三五成群、拉帮结伙在公共场所暴力手段解决,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小徐系首要分子,最终被判处刑罚。

    法条链接: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应如何预防犯罪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有些青少年往往对自己持否定态度,容易受到不良文化的影响,具有违法犯罪倾向。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我们应多方共同努力,使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从社会方面,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

    从学校方面,应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教书的同时更注重育人,让青少年学生从校园时期就树立法律意识。

    从家庭方面,家长们应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一个楷模,在尽到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同时,为子女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道路上,应从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出发,立足于源头抓起,正确处理教育与惩罚,引导与限制,预防与治理的关系,熏陶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从根源上遏制青少年违法行为倾向,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