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水山区分散供水“年缺水不超过36天”的[供水保障率]标准,是2018年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水农﹝2018﹞188 号)提出、上述部门2020 年 4 月 9 日作出的“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细化、各省区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广西定为“全年累计缺水天数少于37天”),其目的是为“脱贫摘帽”提供基本“标尺”,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且这个[供水保障率]标准一直沿用到现在没有丝毫改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当年出台的缺水山区[供水保障率]标准,与当前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要求已不相适应。笔者近期深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镇自成村实地调研,用实际状况对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要求,觉得现行仍执行的缺水山区分散供水“年缺水不超过36天”的[供水保障率]标准,亟需提升为〔年无缺水天数〕。
已经脱贫摘帽的自成村,地处海拔800多米的“石山王国”之颠,是全广西自然环境恶劣的“九分石头一分土”石漠化山区行政村之一,每年所降的雨水几乎全都被渗入地下溶岩层之中,过去绝大分群众年缺水长达一至两个月,九十年代曾被联合国扶贫署官员定为“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在6年的脱贫攻坚中,自成村被列入“极贫村屯”进行攻坚,各级政府为解决该村群众饮水安全等民生问题,注入了大批资金和人力物力,使自成村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和“水够吃”的脱贫目标。该村除扶贫外迁部分群众之外,现还剩下427 户1427 人,分散居住在 40 个深浅不一的弄场里,由于恶劣的自然环境难以改变,全村百分之百的农户依然完全依靠水柜解决饮水问题,饮水安全保障整体面貌虽较过去发生了重大改变,但依然存在饮水安全保障标准亟需提升的问题,而且此事在缺水山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与自成村相邻、供水条件相似的澄江镇万茂、旁禾、双加、德雅以及广西所有大石山地区行政村,其水柜供水状况都与自成村基本相似。为此,本文以自成村的现实状况为研究“样本”,对大石山区水柜供水保障率提升为〔年无缺水天数〕的相关问题陈述如下。
一、目前自成村的[供水保障率]标准得以巩固的情况
自2019年宣布自成村脱贫摘帽5年多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自成村群众和村域内中小学校的饮水安全保障,也同其他大石山地区一样,对照2018年国家和各地制订的脱贫地区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4个标准”(即供水量、饮水水质、用水方便程度、用水保证率的达标值),总体上不断得到了巩固,有些方面还得到了提升。单就[供水保障率]方面,自成村目前的情况是:
凡是在降雨量正常的年份,全村96%的农户和驻地中小学校,每人每天可获得不低于35升(70斤)的水量,基本都能稳定在“全年累计无缺水天数”,达到现行的安全供水标准。但仍有4%的农户(16户)存在缺水现象,各户在一年之中缺的天数不一,有的多一些,有些少一些,但总计起来都不超过37天。用2018年国家和各地制订的脱贫地区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障“4个标准”来衡量,自成村的[供水保障率]是合标的。但用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山区脱贫群众的愿望要求去审视,这个[供水保障率]标准就存在着提升空间及其提升的急迫性。
二、目前缺水山区分散供水[供水保障率]标准存在的问题
脱贫缺水山区分散供水[供水保障率]存在的各种问题,都集中在水源工程(蓄水水柜)的数量和质量上。当前自成村有16户(占全村总户数4 %)的供水保障率达不到标准而存在缺水现象,根源也是这些农户自用以及屯用集体水柜建设存在的3个问题。
(一)这些蓄水水柜的数量和容量满足不了供水人口全年饮水需求。
脱贫攻坚前由于各级经济困难,投入经费有限,容量没有超前做出定位,故在那之前建起的水柜,其数量和容量,只能基本满足正常降雨年份供水人口的生活饮水问题,一旦遇到干旱少雨年份,缺水问题即便凸显。
(二)有些蓄水水柜的质量比较脆弱。
这些缺水户与全村的水柜,大多建于上世纪90年代至2019年之间,因早期建成的大部分水柜未经正规设计,加之缺乏足够投入,使用材料低挡,工程质量粗糙,建成标准不够规范、不能耐用,目前有的已进入老化期,部分已达到更换年限,有的甚至超期服役,加上未能及时做好维修加固,导致部分存在蓄水功能下降、供水能力退化等问题。
(三)上级缺乏对这些蓄水水柜的常态监管和维护。
该村由于居住高度分散,农户供水水柜点多面广,上级专业部门难以对这些农户早期水柜进行定期巡查巡检,致使这些农户水柜和中小学大水柜,己多年未作出安全鉴定,有些已出现裂缝无法蓄水、蓄水不满等问题,不仅影响农户的供水保障率,而且还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
三、将缺水山区分散供水提升到〔年无缺水天数〕标准的紧迫性
山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指山区缺水地区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的生活饮用水,农村供水保障既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重大民心工程。将缺水山区分散供水提升到〔年无缺水天数〕标准,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一)这是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存基础的迫切需要。
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饮水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存的基础性问题’,‘是生存之本’”(注1)、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持续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的脱贫成果、和当前广西直至全国正在铺开的实施农村群众安全饮水“高质量建设”来看,将缺水山区分散供水提升到〔年无缺水天数〕标准,这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饮水安全成果、不断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产业兴旺、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也是不断满足山区居民对改厕、洗浴、环境卫生、乡村旅游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等用水需求的迫切需要。
(二)这是保护缺水山区群众生存权的迫切需要。
客观地说,把缺水地区群众“全年累计缺水天数少于37天”的维持生计最低标准,作为衡量给他们[供水保证率]的合格标准,这既是对山区群众生命保护的不公平,也是对完全依赖水柜供水的大石山区缺水规律的盲然无知。凡在石山缺水地区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每年3月至8月是丰水季节,完全依赖水柜供水的农户,在这个时间段是不会缺水的,缺水的季节都集中在春节过后到清明这两个多月里出现,因为这段时间属于干旱断雨的枯水季节,山上没有一滴雨水可往水柜里补充,凡是水柜容量达不到全年生活需求的农户,都会在这段时间里出现柜干断水。缺水的总天数也不是断断续续“累计”所得的,而是全都集中在一两个多月里。试想,如果群众连续30天内柜干断水,没有了“生存之本”,他们怎样生存下去?看上去虽在“全年累计缺水天数少于37天”的合标之内,但已经十分危及到群众的生命安全了。可见对现行缺水山区[供水保证率]标准的提升,是消除部分缺水群众潜在“生存”危机的迫切需要。
(三)这是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促进农村供水保障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石山脱贫地区尤其是缺水山区农户与平原地区相比,在安全供水保障标准方面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公平。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公报2022年(第26期)》公布的数据为例:2022年广西城镇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179L/d,农村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122L/d 。将现行石山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5升(L/d)的[供水量]标准作比较,广西石山缺水地区每人每天人均的生活用水量,仅是城镇居民的19.6%,仅是农村居民的28.7%。就是将现行的不低于35升(L/d)的[供水量]标准,提升为〔年无缺水天数〕,因受经费投入有限,水柜设施有限等条件制约,石山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最多也只能达到50升(L/d)左右,如果每户都能够达到这个水平,那也只能是城镇居民的30%,只能是农村居民的41% 。
缺水山区分散供水地区是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环境条件不同,要求山区分散供水群众享有量像平原地区完全一样是不现实的,但在可以办到的情况下适当提升现有标准则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决不能把“年缺水不超过36天”的[供水保障率]标准,长永不变地作为山区分散供水地区群众享受安全供水权利的标尺,更不能让其成为全国供水高质量发展“规范化建设”的死角。只有因地制宜,尽快提升到〔年无缺水天数〕标准,才有可能与国家推行的供水高质量发展“规范化建设”大势相协调,才能使水利部关于“对确实纳入不到一体化的、偏远的、不能规模化的,我们就因地制宜推进规范化建设,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的郑重承诺得到兑现(注2)。
四、将缺水山区分散供水提升到〔年无缺水天数〕标准各级要做的工作
将缺水山区分散供水提升到〔年无缺水天数〕标准,亟需各级做好如下3个方面工作。
(一)扩建和新建起可供群众全年正常生活用水量的水柜。
目前自成村96%的农户,在正常降雨年份安全供水已不成问题,全年内缺水的只有16户(占总户数4 %)。如果把这16户的水柜进行一下扩建,那正常降雨年份全村不就全年没有缺水户了吗?假如以降雨少的年份水柜蓄水量为标准,计算出全年生活饮水量所需要的水柜容量,以全年所需要的容量水柜为基本点,扩建和新建起具有满足群众全年正常生活用水量的水柜,这样就可以让群众具有蓄存全年正常生活用水量的硬件设施,〔年无缺水天数〕的标准即可达到。只有把这个关健的“硬件”解决了,其他“供水量”“用水方便程度”“用水保证率”都会全部迎刃达标,再也不需要去死勾那些所谓数据标准。
(二)提升石山地区水柜供水保障动态监测和管理。
1、加强大石山区水柜饮用水的保护和动态监测管理。一要加强对水源的保护和动态监测,防止水源污染、水质恶变等事故发生。二要加强水源区的管控,划定一定的水源保护区,有泉水的地方,应规定在泉眼周边300米内禁伐草木。凡依靠聚集雨水引入水柜的山坡,应规定在集水水渠周围300内的山坡禁止放牧。
2、加强对水柜蓄水使用流量情况的动态监测。因加固定盖后的水柜,使用流量不易看清。为避免盲目和误判,应使用机械水表等仪器来监测已使用水的流量,帮助农户提高计划用水清晰度,及早掌握即将断供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建立山区水柜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水柜、特别是集体供水大型水柜质量退化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不安全苗头,对开裂、漏水等危柜及时进行修补,杜绝水柜崩塌导致相关事故发生。
(三)切实做好水柜基础建设和管理的经费保障。
1、做好水柜基础建设所需经费的保障。实质上,大石山区水柜“4个标准”的提升,其核心的核心都是集中在加大水柜基础设施建设上,让群众具有赖以足够蓄水以至满足全年正常用水的水柜数量和容量,确保水柜的数量和容量真正达到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程度。然而水柜的数量和容量的提升,都要体现到水柜的扩建、新建和危旧水柜的维修等基础设施硬件建设上,都需要增加经费投入,没有经费保障,一切良好愿景都是空谈。
2、做好水柜“水质”提升所需经费的保障。不仅要将缺水山区分散供水提升到〔年无缺水天数〕,还要把现持的“分散供水户饮用的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的视觉标准和嗅觉标准,提升到运用仪器测验和细菌捡测,达到国家规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项指标的科学标准。所有对水柜水质增加净化、化验等检验设备,以及群众个体所需的沉淀、过滤、净化等水柜水质技术处理设施,都需要增加相应的经费投入。政府应该做好所需经费的保障。
3、做好水柜加盖所需经费的保障。由于露天水柜全都依靠收集雨水作为唯一水源,并直接作为群众生活饮用水,水柜长年饱经日晒雨淋,受到严重的环境污染,有些积蓄了大量的腐生物,存在着菌落总数、大肠杆菌群超标等水质不完全达标因素。虽然广西各山区脱贫县,都曾于2019年前后出台的《家庭水柜加盖改造实施方案》中,就经费保障问题明确每户补助一座。但直到现在,是经费不落实还是其他原因,群众的户用水柜大部分都尚未加盖,为使山区群众饮用水柜的水质完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当前做好水柜加盖相关经费的落实是重要一环。
注1:引自《习言道|水安全是生存的基础性问题》中国新闻网2024-03-22 09:20。
注2:引自2024年6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发布会(水利部)》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司长陈明忠的回答。(作者系副研究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处长 广西老社协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