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前沿司法动态详细内容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院+社区”共创“无讼社区” 共同绘就林区新“枫”景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美霖  日期:2024-5-8 字体: [大][中][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延展和具象呈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深化诉源治理的规律指引。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主动延伸司法为民触角,在辖区内东振社区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激发“法院+社区”治理新活力。

    活动中,立案庭法官干警向东振社区工作人员介绍了关于“无讼社区”创建的工作准则、总体目标和具体举措,通过设立调解席、公示法官信息等方式,深度融合网格法官与社区网格员的力量,努力将纠纷吸附在社区、化解在社区。法官针对社区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法院干警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现场观摩了东振社区“七彩网格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双方就诉前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互相分享工作经验。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社区居民产生的民事纠纷,受限于自身缺乏专业法律知识,无法最大限度发挥为辖区居民定纷止争的职能,但法院创建“无讼社区”后,社区调解员可以联系法官下沉到基层进行诉前调解,也可引导当事人通过打电话进行法律咨询,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靠法”的良好氛围。

    2024年底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计划增设1个无讼社区,2个无讼林场,覆盖率预计达到辖区社区、林场总数的10%。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限度将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切实做好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林场”查漏补缺工作,促进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为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