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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显成效 当场给付“一次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靳晶晶  日期:2024-5-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莎车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化解了群众矛盾纠纷,助力社会和谐发展。

    2023年5月,原告周某为被告某公司承建的工程地坪项目提供商混。双方于2023年8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协议书明确以实际用量为准,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发货前支付70%),剩余30%款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但时至今日,被告未支付剩余30%的货款。被告违反约定,拒不支付剩余货款201000元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周某的合法权益,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后,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法官认真翻阅案卷,梳理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难处,积极调解,经过面对面、背靠背多轮调解沟通后,最终以被告某公司在5日内向原告支付201000元的金额达成调解,并签订调解笔录。

    案件调解后,为了让纠纷更好地解决于诉讼中,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某公司联系,依法告知其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定性和必要性,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做通被告某公司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某公司在调解后的第三天,在法官及执行局干警的监督下,被告某公司直接向原告周某支付现金201000元,让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莎车法院将持续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杜绝机械办案、就案办案,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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