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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北司法所开展“五一”节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林映婵  日期:2024-4-30 字体: [大][中][小]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节前思想懈怠、行为放松等现象,4月23日,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山北司法所与覃塘区司法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例行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首先,区司法局梁皓鹄副局长对在册的1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名核验,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管理规定,每天准时完成信息化核查,按时到所报告、严禁私自外出、严禁与社会不良人员接触、严禁违法犯罪,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司法所。

    其次,挂职警官尹鹏结合他本身的工作经验阐明社区矫正与在监狱服刑的区别,指出社区矫正与监狱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管理手段是法律赋予的,务必遵守社区矫正的工作规定,服从管理。

    最后,吴赤英副局长作进一步强调:一要牢记身份,调整好心态;二要服从监管,不能逾越范围、彻底敬畏法律;三要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认真履行社区矫正义务,更好的融入社会。    

    此次集中点验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助于引导和帮助受矫人员正视自身问题,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防止重新犯罪行为的发生。(作者单位:山北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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