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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调解,看通铁法院巧化8年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孟岩  日期:2024-4-24 字体: [大][中][小]

   “法官用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我们化解了长达八年的矛盾,达成了和解,避免了长期诉讼的麻烦,不仅解决问题,还缓和了我们双方的紧张关系,让我们感觉到了司法的温暖和人性化。”

    近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调解结案一起诉讼多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纷争,促进合作共赢,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分别送来“铮铮铁肩担道义 谆谆细语化纠纷”“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两面锦旗,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以及由衷的感谢。

    基本案情:

    2016年4月,原告某线桥公司中标梅集线某段平改立工程,随后原告与被告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书》,原告负责购买主材及施工协调工作。自2017年起由于施工现场发生工人受伤事件,由此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工程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在此期间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施工未果,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当事人双方已进行过多次诉讼,身心俱疲,但矛盾仍未彻底解决。

    调解过程:

    立案后,通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飞担任承办法官,在认真梳理案情过后,立即前往案涉施工现场进行勘验。施工现场由于双方的纠纷一直处于停工状态,进而影响到周围群众的正常出行,并存在安全隐患。承办法官秉持为群众服务的态度,并认为原告申请的事项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分别与原被告双方在电话中做了大量的沟通,见时机成熟,遂组织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调解当天承办法官找出双方争议焦点,并让双方列出己方的账目明细、扣减数额,因该案件久未解决,双方人员见面后火药味十足,互相指责,气氛紧张。承办法官当即从“面对面”调解转为“背对背”调解,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调解与判决的利害,长期诉讼对双方产生的不良影响及隐性伤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至此,原被告双方持续八年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且案件双方均表示满意,案件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如我在诉,坚持情同此心。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全心全意、全力以赴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走深走实司法为民“最先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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