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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杨蕾  日期:2024-4-16 字体: [大][中][小]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定。

    吴某与李某共同与某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届满后,吴某与李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清晰,便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后,释法析理,积极引导。最终,吴某与李某主动清偿了全部借款。

    下一步工作中,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办理金融类案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作者单位: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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