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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检察长深入包保乡镇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马艳从 杨思妮  日期:2024-3-28 字体: [大][中][小]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和从江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3月27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邦华深入加鸠镇,就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开展督导。

    期间,雷邦华通过实地察看,与村护林员、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交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巡林范围、近期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文明祭祀宣传引导等情况,他强调:清明节来临之际,全镇要以最严、最细、最实的防范措施筑牢森林防火屏障。

    一要宣传到位。充分利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的力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通过村组“大喇叭”、悬挂横幅、户外LED屏、观看警示视频、“敲门行动”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宣传违规用火的严重后果以及违规用火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营造全镇上下共同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要管控到位。坚持“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原则,切实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置劝导站,严查进山人员,严禁火种入山。同时要求镇、村两级要加强联动配合,在“清明节”期间增派人手加大对墓地、林地、田间耕地等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力度,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林区安全。

    三要预防到位。加强卡点人员和应急管理站、灭火队的防灭火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同步做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值守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应尽职责,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引领广大群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生态家园。(作者单位: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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