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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为财产变现减难度 为法院执行加速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迪丽努尔  日期:2024-2-20 字体: [大][中][小]

    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依托网络平台,以电子竞价的方式,自主对被执行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的方式。网络司法拍卖因信息发布面和参与主体范围广、零拍卖佣金、方便快捷、交易过程公开透明等特点,已成为法院加速执行财产变现、解决执行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成功拍卖一起房产,切实加速了执行财产变现,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白某、李某向岳普湖县某信用社借款300万元,但白某、李某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经岳普湖县某信用社多次催收,联系不上白某、李某后,迫于无奈,岳普湖县某信用社遂诉至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白某、李某向岳普湖县某信用社支付借款本金299.99万元,利息34.787554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3582万元,合计338.135754万元,判决生效后,白某、李某未履行支付义务。于是岳普湖县某社向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白某、李某名下某房产。随后,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对该房屋进行议价,在京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因无人竞拍,第一拍流拍后,对第二拍起拍价进行调整,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委托京东平台对该房屋进行第二次拍卖,最终该房屋以第二次的价格成交。拍卖款一次性偿还岳普湖县某信用社借款,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加快财产处置速度,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手段,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让网拍成为提升执行质效的“助推器”。自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所查封扣押的财产主要以京东为主要拍卖平台,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拓宽了参与竞拍人群的范围,有利于成交率和溢价率的提升,切实维护当事人双方的权益。

    在今后工作中,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还将不断增加网络拍卖数量,丰富拍卖种类,将符合网络拍卖条件的案件标的物一律挂网拍卖,争取将使生效判决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作者单位: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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