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行业法治工商消费详细内容
邓浩:如何打破短斤缺两的常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邓浩  日期:2023-7-6 字体: [大][中][小]

    7月5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报“友谊路下岗职工海鲜加工广场短斤缺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涉事商户被罚30万元,海鲜加工广场被罚10万元。(央广网  7月5日)

    近段时间在各大平台最火的无非是打击短斤缺两的视频了,从曝光的视频中可以看出在一些夜市摊点、代加工点等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八两秤甚至是半斤称,这些“鬼称”大大了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短斤缺两现象为何成了常态?

    顾客不重视,给了“歪脑筋”商家可乘之机。从已经发生短斤缺两的场景来看,主要是集中在代加工点和夜市摊点,顾客往往不会去确认重量,很少有人去复称。虽然在很多地方设置有“公平秤”,却很少有人去使用,往往是卖家一称了之,这就给一下“歪脑筋”商家可乘之机。

    市场管理单位不履职。 在一些大的综合市场,有市场管理单位,在商业街的夜市街道,也有管理者,他们对短斤缺两的行为难道不知道吗?但是因为合作的关系,往往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听之任之。                                                

    市场监管局的缺位失位。庞大的市场,分布在城市的各个地方,市场监管局因为人手的原因,对这些市场不能全部监管,往往是“民不告官不管”。虽然市场监管局时不时的会对市场进行集中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整顿毕竟是短暂的,造成检查队伍前一秒离开,后一秒“鬼秤”便“春风吹又生”的现象。

    如何杜绝短斤缺两的情况发生?

    为商者要诚信经营。经商,靠的是诚信赢天下,以短斤缺两的方式经商是兔子的尾巴长不了。要充分认识到短斤缺两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顾客要擦亮眼睛,增强自我权益的保护意识。东家和西家卖同样的东西,但是在价格上有差别,顾客要认真鉴别,保存好商家给的票据。要充分利用市场的“公平秤”,或者自己带称复称,如发现有短斤缺两的,要立即揭发,并向市场监管局上报,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不受侵害。

    市场管理单位和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大诚信经营的宣传力度,使商家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完善投诉、处理渠道,使得消费者在知道合法权益被侵害后有地方投诉,有人处理。同时在重点时段、重点市场,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增加巡查检查次数,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主动性,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遏制市场缺斤少两的不良之风,

    在各方努力下,才能清除“鬼称”,还消费者一个放心消费的市场。(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观桥镇人民政府)

    新闻来源:https://news.cnr.cn/local/dftj/20230705/t20230705_526316914.shtml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